新埔偵查隊送遲到1年的耶誕禮給6人 原因是...
[記者黃美珠/新埔報導]耶誕節剛過,現在送禮已經遲了,但是新竹縣新埔警分局偵查隊今天卻送出1份、還是遲了1年的耶誕禮物給6個「鄉民」!
因為這6個「鄉民」去年耶誕節前,誤信26歲羅姓女子涉嫌用假揪團購真詐財的手法騙錢,各自花2500~5000元不等,參加羅女在臉書所開的不公開團購社團,團購小朋友最愛的溜滑梯等玩具組當去年的耶誕禮物,沒想到羅女收到匯款後卻不斷以團購人數不夠等理由,收了錢卻不出貨,最後還人間蒸發,讓這6個「鄉民」要給小朋友的耶誕禮臨時得改弦易轍。
新埔偵查隊小隊長鄭朝成、偵查佐郭炳村日前掌握到羅女行蹤,且以羅女惡意詐財避不見人超過1年為由聲請拘提,把她拘捕到案。
警方說,本身為關西人的羅女原來住在桃園,從民國103年開始就不斷用前述「假團購真詐財」的方式揪團尋找被害人,詐騙前科累累,目前在桃園地院就有2個刑庭分別審理當中,其中1庭還對她發佈通緝。
警方說,羅女因此回到關西隱姓埋名,繼續用假名經營「假團購」社團。去年耶誕節前夕,並向當時17歲的戴姓女子購買帳戶做為人頭,出入提款則以母親的機車代步做掩護,但仍被他們逮到了羅女在ATM的提款畫面,經比對和相關人證指認,確認就是她涉嫌詐騙前述6名被害人。
警方說,羅女被拘提到案後坦承有代收款團購,起先是為了衝到一定人數好壓低貨價,後來也真的有轉匯錢給賣方,再由賣方直接配送團購貨品給各個買家,但是賣方卻沒有實際出貨,她這1年來因忙著照顧小孩,才沒有跟買家聯繫,並非避不見面。
但是警方說,羅女無法提示實際的匯款、出貨明細等單據,也交代不出到底跟誰下訂。另,羅女租住的透天厝也不見有任何倉儲團購物品的情形,所以訊後依詐欺罪嫌,把她移送法辦,還給前述被害人遲來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