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友拿瓶砸他頭 障男反擊險奪命獲緩刑
旗山運動公園旁的涼亭長期被一群酒友佔據,今年6月,蔡男與林男發生衝突,林拿刀反擊刺了蔡一刀,幸蔡男送醫後挽回一命,林男則因被診斷出中度智障,被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資料照,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旗山運動公園旁的涼亭長期被一群愛喝酒聊天的酒友佔據,今年6月,58歲的蔡姓男子喝醉酒,碎念另名51歲的林姓男子「為什麼出門都要帶刀」,林不滿與蔡理論,蔡隨手拿酒瓶砸林的頭,林拿刀反擊刺了蔡一刀,幸蔡男送醫後挽回一命,林男則因被診斷出中度智障,被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今年6月17日中午時,蔡男和林男起衝突後,蔡的左胸口被刺中一刀,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幸醫院搶救得宜,蔡男恢復生命跡象,才說出案情經過。
蔡男指出,當天他在涼亭內與朋友喝酒,他因常看到林男都會隨身帶著一把檳榔刀,他隨口向林問了一句「為什麼出門都要帶刀」,當時正在涼亭切檳榔的林男竟爆怒,兩人先起口角衝突後,他隨手拿酒瓶防身,不記得有沒有打到對方,但就見到林男朝他撲了過來,接著他眼前一黑,什麼都不記得,醒來時已躺在醫院。
警方在林男行凶後1小時內順利逮人,橋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只是想嚇他一下,不是故意要傷人,林男的律師也說,林男因身心障礙,被他人攻擊時,才會持刀向蔡男揮舞,有出於正當防衛之本意,但因刀勢偏差才會刺及胸部。
合議庭認為,林男案發後雖被羈押,仍委由林母與蔡男達成調解獲得原諒,蔡男也表示不願再追究,但因林男患有中度智能障礙,家境不佳,和解金額額度讓蔡男不滿,因此雖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但緩刑期間應分期賠蔡男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