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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疑「告狀」害他丟工作 男砍會計判賠122萬

    周男殺傷女會計,判賠122萬餘元。圖為去年一月被警方移送的畫面。(資料照,記者曾健銘翻攝)

    周男殺傷女會計,判賠122萬餘元。圖為去年一月被警方移送的畫面。(資料照,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7/06/27 16:4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周姓男子原本在一間精密塑膠鋼模製造廠擔任廠長,前年遭資遣後,懷疑是賴姓女會計打小報告所致,今年1月竟變裝殺回公司,嗆:「我要先殺你」等語,隨後持長約38.2公分的尖刀,朝賴女頸部砍殺,甚至拿打孔機朝賴女後頭敲擊;被害者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周賠償122萬餘元。

    檢警調查,103年間,周男遭開除後,懷疑是賴女打小報告所致,且求職不順,去年1月27日晚間6時許,他戴著帽子、口罩及手套,殺回公司質問,賴女否認資遣一事與她有關。

    周男不接受,大喊:「為什麼要害我活不下去,我不想活了,要先殺了妳!」隨即持尖刀朝賴頸部砍殺;他還拿抓賴女頭部撞擊地板,甚至高舉打孔機敲賴女後腦,並拿鉛筆戳她頸部,所幸其他同事發現阻止,將賴女送醫,救回一命。

    刑庭審理時,周男辯稱是賴女一直以言語刺激,才拿尖刀、打孔機及鉛筆攻擊,只有傷害而已,沒有要殺她之意;法官認定周男持續針對極為脆弱要害部位攻擊,且刀刃還斷成2節,刀尖部分也有缺損,可見他力道甚猛、殺意甚堅,依殺人未遂罪,判周8年徒刑。

    被害者提出求償363萬餘元;周男仍堅稱無殺人故意,法官不採信,判周賠償132萬餘元,扣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付的失能給付金7萬餘元,周仍給付12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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