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法警變搬家工 北檢:預算拮据
2017/10/26 17:5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公訴組檢察官辦公室,上月底搬遷至「對街」國防部採購大樓,被立法委員黃國昌質疑,指北檢為了省300萬元搬遷費,竟找法警幫忙搬家,還要求法警把制服脫掉,避免被民眾、媒體看到;對此,北檢今發新聞稿表示,因預算拮据,且兩地僅相隔15公尺,才由主任檢察官領軍,全體總動員一起搬家,至於法警未穿制服,則是考量天氣炎熱,絕非怕被看到。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法警幫忙搬家是應做的職權嗎?」,且北檢法警協助搬家時,為了怕被民眾、媒體看到,還特別要求法警把上衣脫掉,就只是為了幫北檢搬家,相當離譜;黃國昌質疑:「是自願的嗎?是法定職權嗎?」,要求法務部徹查法警是自願抑或被迫。
對此,北檢今發新聞稿指出,9月29日、30日進行搬遷一事,因預算拮据,且兩棟大樓之間也只隔著約15公尺寬的馬路,為節省公帑,由主任檢察官領軍,動員檢察官、書記官長、科室主管、書記官、法警、錄事、工友、替代役男等,共同支援參與搬遷,檢察長也到場指揮督軍,同心協力完成任務。
北檢強調,因搬遷當日天氣炎熱,法警長考量同仁如著制度恐較為不便且十分悶熱,因此提醒除了負責指揮交通、維護安全的同仁外,可比照搬遷同仁自由換穿寬鬆舒適便服以方便行動,絕無如媒體所登載「怕被大家、媒體看到,還叫法警把上衣脫掉,甚至如果有穿制服的法警,還會被斥責」一事。
北檢表示,承蒙政府撥款、撥地完成第三辦公室之整建,實為本署成立70年來的大事,同仁莫不以歡欣鼓舞的心情,同心協力搬遷,謹對所有同仁搬遷之辛勞,致以十二萬分之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