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加油站長酒駕自撞被判刑 狀告員警偽造文書、瀆職
2017/06/22 21:1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南庄鄉台灣中油加油站退休站長陳中和,今年1月因酒駕自撞翻車肇事,遭頭份警分局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被法院判刑2個月。惟陳男質疑警方製作兩次筆錄製單位不同人,甚至有誤植,今天下午至苗栗地檢署按鈴狀告警方瀆職及偽造文書。頭份警分局則強調,警員一切依法行政,符合標準作業流程,並無不法。
陳中和涉及公共危險案,全案上月初經法院審理以簡易判決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陳對法院判決不服,已提上訴。陳中和不滿說,警方羅織罪名,他爭的是公理正義。
64歲陳中和今天出示頭份警分局函給苗栗監理站的公文,質疑交通告發單上違規事實誤植,應為距加油站200M,誤植為200K,警方有偽造文書之嫌。
頭份警分局澄清說,交通違規事實誤寫部份,上月判決隔天,經陳男向苗栗監理站提出申訴,已函復更正,並不妨害原處分,監理單位也認為舉發並無不當,因而無偽造文書之爭議。
至於陳中和質疑警方兩次筆錄製單位不同人,甚至有筆誤,有瀆職之嫌。警方說,當時陳男受傷送醫,事後經抽血換算吐氣酒精濃度為0.7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0.15毫克,南庄分駐所依此通知陳男至派出所製作詢問筆錄及掣單舉發,因其酒駕行為非當場攔查之違規,違規管轄當地派出所主管指派員警掣單舉發,而掣單舉發人員與製作警詢筆錄是否為同一人,與此案並無關聯性,也無瀆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