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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自撞護欄 賓士哥秒變媽寶

李男酒測濃度0.7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記者張瑞楨翻攝)

李男酒測濃度0.7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6/12/0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8歲李姓男子與朋友徹夜喝酒,昨天上午開著賓士新車,行經台中市經貿一路時自撞護欄,事發後,他躲在駕駛座猛打電話:「阿母,我喝酒撞車,妳卡緊來!」李母趕在警察抵達前頂替扛罪,路人看不下去,指證「是穿白衣服年輕人開車」,李母卻堅持頂替,還質疑警察小題大作,直到員警揚言調閱監視器,李母才坦承企圖頂替。

中市警局五分局水湳派出所調查,李男自稱從事自由業,前天(2日)深夜到釣蝦場與朋友飲酒,昨天(3日)上午7時許開著市價超過220萬元的賓士CLK250轎車,於中市北屯區經貿一路高速自撞護欄,車頭嚴重損毀,圍籬護欄也幾乎被撞倒。據了解,此車登記於李男名下,是去年底出廠的新車,今年春天才掛牌上路。

案發時,剛好1名路人行經,見駕駛沒出來,誤認是昏迷,探視時,卻見李男在駕駛座打電話大呼:「阿母,我喝酒撞車,妳卡緊來!」

叩母頂罪 路人拆穿

李母不到5分鐘就抵達現場,水湳所員警隨後抵達,李母說:「車是我開的!」渾身酒氣的李男也說:「是我阿母開的車!」員警不相信,因報案人向110報案時,指稱駕駛是「穿白衣的年輕人」。

員警先做路人筆錄,路人再度指證「是穿白衣年輕人開車」,李母仍堅持是自己開車,她還質疑警察小題大作,「沒撞到人,有需要這樣嗎?」他們願意賠償護欄圍籬,警察何須酒測?

警方表示,如李母堅持自己是駕駛,警方將調閱行車紀錄器與路口監視器,如果證實是李男開車,將依偽證或頂替罪嫌法辦李母。

李母至此才悻悻然說,不是她開車,她只是希望兒子沒事情而說謊。由於李母尚未做筆錄,警方並未追究刑責,僅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7毫克的李男送辦。

李母(左)趕到現場頂罪,李男(右)也宣稱:「是我阿母開的車」。(記者張瑞楨翻攝)

李母(左)趕到現場頂罪,李男(右)也宣稱:「是我阿母開的車」。(記者張瑞楨翻攝)

李男駕駛新車價超過220萬元的賓士,失控撞毀護欄。(記者張瑞楨翻攝)

李男駕駛新車價超過220萬元的賓士,失控撞毀護欄。(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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