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動取締改車? 新北警方:謠言啦!
2017/05/18 18:58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改車族小心了!近日網路流傳新北市警交通大隊針對取締改裝車最新政策,不再主動舉發排氣管拆除消音器及汽機車改裝,其實「攏係假」,警方還是會積極取締車輛設備包含引擎、車身、底盤、電系及其他設備規格,民眾勿聽信網路謠言。
警方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及第23-1條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對車輛各項設備變更要件及檢驗基準有明確規範,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及第18條「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者。」等規定予以處罰。
警方呼籲,自106年5月1日起由警察局協助環保局執行「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進行攔檢及查證有無張貼查驗標識,由環保局針對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進行告發,非警察不再針對改裝車予以取締,警察局將持續配合環保局執行「環、警聯合稽查」,請勿任意改裝未符環保法規之排氣管,以維護環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