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發辣椒噴霧 苗警執勤添利器
2017/04/07 12:47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員警執勤時,遭遇未持武器的嫌疑犯或精神病患反抗、攻擊,若使用警械,往往被放大檢視;警政署決議,將辣(胡)椒噴霧器列為員警的應勤裝備,並函文各縣市警察局自行編列預算採購。苗栗縣警察局添購483瓶配發各警分局,讓基層員警因應類似狀況,多了一種選擇。
苗栗縣警察局添購的防護型噴劑,為辣椒水成分,每瓶200元;苗栗警分局配發130瓶、竹南警分局配發108瓶、頭份警分局配發90瓶、通霄警分局配發70瓶、大湖警分局配發70瓶。
警察局表示,防護型噴霧器體積小且便於攜帶,可於近距離、最短時間反擊自衛,讓對方感到刺鼻與嗆眼,可立即降低其抵抗與攻擊能力,較使用警棍或警槍,對人民身體侵害較小,用水清洗即可恢復;員警於街頭執勤時,若遇嫌疑犯或精神病患反抗、攻擊,經口頭警告仍不聽勸,可使用防護型噴霧器。
警察局表示,這類防護型噴霧器不屬於警械項目,而是歸類與無線電、交通指揮棒性質相同的應勤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