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路不可行 當心警察拿武器「辣」到睜不開眼
2017/01/23 23:44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警政署去年11月增列「防護型噴霧器」為全國警察標準應勤裝備,台北市警局為兼顧保障民眾及執勤員警的安全,購買「水柱型防護噴霧器」,並舉辦種子教官講習,在今天下午於大佳河濱公園的大佳橋下舉辦「防護型噴霧器使用要領操作及後續淨化處理」種子教官課程。
警方說,今天的課程實際模擬各種使用防護型噴霧器之時機與方式,讓種子教官親自體驗防護型噴霧器功效,以及後續淨化處理方式。
種子教官未來將教導各外勤員警於執勤時,若遭受強暴、脅迫、抗拒或其他事實,將如何正確使用防護型噴霧器。未來外勤員警若要使用防護型噴霧器,要符合內政部警政署頒定之「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定,在使用前應先口頭警告相對人,仍不聽從時即得使用,或情況急迫時即得使用。
使用後,應協助以清水清除噴霧及提供必要救護或醫療協助,並將使用經過情形報告該管長官。不過,員警於執行集會遊行安全維護勤務時,不攜帶使用。
台北市警局將待所有外勤員警完成訓練後,將配發先期購買246支「水柱型防護噴霧器」供外勤員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