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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後竊取扁柏漂流木 男遭判刑5個月

颱風後,海邊或河邊常出現大量漂流木。(與新聞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張存薇攝)

颱風後,海邊或河邊常出現大量漂流木。(與新聞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張存薇攝)

2016/11/29 16:5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去年8月蘇迪勒颱風肆虐全台,一根粗大的台灣扁柏漂流木,從新北市烏來國有林班地,沿著淡水河漂至八里渡船頭,張姓男子一眼看出價值不菲,竟夥同友人大半夜前往裁切、搬運,被警方逮個正著。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加重竊盜罪判張男5月徒刑,易科罰金15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去年蘇迪勒颱風過後,在八里渡船頭發現材積3.77立方公尺的台灣扁柏,29日凌晨便夥同邵姓友人,持電鋸、扳手及絲起子,合力切割、搬運,過程中因電鋸鋸條斷裂,一度在現場休息,員警此時據報到場,當場將兩人逮回警局。

張男供稱,因為漂流木有香味,他認為有價值,但不知是國有財產;但法官認為,淡水河源自烏來國有林班地,且張男知道該漂流木非普通木頭,價傎不菲,自可推知來源,不可隨意撿拾。

法官另指出,漂流木雖遭水流沖離國有林班地,但擱淺地點位在八里渡船頭旁灘地,屬國有土地,實際上並未脫離國家管領範圍,張男算是從國家手中「竊取」漂流木,而非「侵佔」遺失物,且因他使用電鋸等工具行竊,適用加重竊盜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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