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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侵外籍車友幼女 鄭男發聲明喊冤

鄭姓男子被控性侵外籍車友13歲幼女,遭到起訴,他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喊冤。(情境照)

鄭姓男子被控性侵外籍車友13歲幼女,遭到起訴,他晚間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喊冤。(情境照)

2016/10/05 22:54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被控性侵外籍車友13歲幼女遭起訴的鄭姓男子,晚間透過委任的「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發表聲明表示,少女父親因經濟拮据,常藉不同名義,向他商借近百萬元,迄今仍拒絕還款,雙雙因錢事惱羞成怒翻臉斷交,去年竟羅織性侵少女的事,還四處散播,對鄭男的名譽造成侵害,已對少女父親提出妨害名譽及誣告的告訴。

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的新聞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針對本件指控,本所受當事人委託代聲明如下,本所律師確信經法院審理後,終將還當事人清白,本件子虛烏有之指控,已對本所當事人名譽造成莫大侵害,本所亦受當事人委任提出妨害名譽與誣告之告訴。

二、本所當事人與小女孩之父結識後,其父親因知本所當事人家境富裕,常藉名義借錢,迄今仍拒絕還款,甚因本所當事人訓示小女孩學校生活時,告知小女孩,其父親為了讓她就讀學費昂貴的私立學校,經濟拮据還向本所當事人借錢,小女孩及其父親竟惱羞成怒與本所當事人翻臉斷交,後再因借錢情形,多數共同朋友得知,小女孩父親,又與本所當事人發生衝突,衝突期間漫長,小女孩父親非僅未還款,竟於一年後,羅織本所當事人性侵小女孩之事,並遲至事發超過一年後,才提出告訴,與事理相違。

三、偵查程序中,本所當事人坦蕩配合地檢署要求通過調查局測謊與法醫勘驗,關於小女孩提出發生性關係之時間、地點,描述本所當事人之身體特徵,均與法醫報告實際狀況無法相符,本所理解,地檢署對於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案件,達百分之百起訴率之實務現狀!更何況,小女孩父母更透過外交壓力意圖干預司法!

四、綜上所述,本所確信本件事實,未來將於法院釐清,並堅持對小女孩父親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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