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挪用查封逾期砂糖 繳庫50萬換得緩刑
2024/06/07 22:1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經營糖業的莊姓父子,被控自國外進口逾期砂糖,經衛生局發現查封後交予保管,2人卻挪用2千多包砂糖,被屏東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各處1年2月徒刑,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2人認罪,改處徒刑8月,緩刑3年,均需支付國庫5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19日上午,衛生局人員前往屏東縣,執行食品製造業工廠登記會勘時,查獲莊姓父子自泰國進口逾期2級砂糖共2880包(每包50公斤),並因數量或體積龐大,搬運不便,於是張貼封條後,委託莊子保管。
2019年5月3日,衛生人員前往檢驗,發現砂糖已解封並遭移動,經再次查封並清點僅餘876包,父子2人被屏東地檢署依涉嫌妨害公務罪起訴。
地院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3人掌管之物品罪,判處莊姓父子各徒刑1年2月,2人不服兩度上訴後,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1審考量父子均自白,各改處徒刑8月,均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保束,並需支付國庫5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