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幼年遭堂兄弟輪流性侵 但指控有瑕疵全案無罪
1名女子對於年幼時遭2名堂哥接連性侵一事,耿耿於懷,年長後決定向檢警控訴,不過儘管檢方對2兄弟偵結起訴,新竹地院調查後,卻發現指控有諸多瑕疵,諭知全案無罪。(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1名女子對於年幼時遭2名堂哥接連性侵一事,耿耿於懷,年長後決定向檢警控訴,不過儘管檢方對2兄弟偵結起訴,新竹地院調查後,卻發現指控有諸多瑕疵,諭知全案無罪。
被害女子小玲(化名)在86年間年僅7歲時,因父母雙亡投靠新竹的伯父,指控當時13歲、10歲的堂哥輪流猥褻、性侵,事發後2兄弟曾到行天宮下跪懺悔,母親甚至氣得曾拉兒子想跳樓,小玲才原諒堂兄弟惡行。
上大學後小玲因延畢一年,伯父要她搬去與堂哥同住,小玲想起童年惡夢,因而向檢警指控2個堂哥惡行。新竹檢方針對兩兄弟91年過年後每週性侵猥褻小玲一事,提起公訴。
哥哥向法官坦承,82年間曾對堂妹小玲無禮,遭父親痛打制止,還被帶著到行天宮下跪懺悔,並隔離2人,此後他再也沒有對堂妹不禮貌。
弟弟則坦承,88年曾對堂妹不禮貌,母親發現他亂搞,氣得拉他要跳樓自殺,後來小玲及伯父拉住並勸說才停手。後來他也準備大學考試,都在補習班渡過,沒有再對堂妹做那些事。
由於時間已久,法官根據小玲指述時間,調閱大學及服役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發現,小玲指控堂哥性侵時間,剛好是堂哥讀大學及當兵期間,且有交女友,大多都留在學校或營區,與小玲指述時間不一致。
而小玲也忘記二堂哥性侵她的時間,因此法官認定小玲指控有瑕玼,此外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以佐證,難以認定有罪,諭知2兄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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