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候選人能遷戶百人投票 女詐20萬判刑4月
2016/09/21 13:0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103年間參選彰化縣議員的楊經國,疑誤信張姓女網友能拉到旅高選民投票,需遷戶口和返鄉投票車馬費,以及代墊的紅白包、吃飯唱歌花費,共20萬7千元,楊仍落選察覺受騙,高雄地院今審結判張女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追徵被詐的金錢,仍可上訴。
被告否認詐欺,反指該筆錢是她借給楊男,當時未立本票或借據,也沒計算利息,這些錢都是她存放在家裡的現金;但法官查出她當時經濟不佳,不僅有11萬元卡債,每月還揹2萬元房貸,質疑不約定利息無償借人,故不採信被告辯詞。
判決指出,楊男於103年參選彰化縣議員時,被告用交友軟體,以帳號「小辣椒。皮蛋妹MOMO」與其連繫,問「需要轉幾個流動戶口回去,你要講嘿」,佯稱可將他人戶籍遷回彰化縣芬園鄉或花壇鄉,還稱「我要把她們分成7戶」遷入,要求付招待費、車馬費18萬元,以及代墊的紅白包2萬7千元。
楊男急需尋求票數當選,不疑有他,匯款給張女指定的帳戶,最後仍告落選,他查證戶政機關,發現被告連1個也沒遷入,認為受騙上當,怒告張女涉嫌詐欺,高市警局林園分局受理偵辦並起訴。
被告否認詐欺取財,辯稱20萬7千元是借貸關係,後來交友軟體曾遭人盜用,承審法官並不採信,依詐欺罪將她判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