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拖網捕魚 同艘漁船1年被逮3次
布袋海巡隊查獲漁船在離岸3浬內使用拖網捕魚。抓到的都是小魚小蟹。(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布袋海巡隊昨天下午接獲通報雲林縣台西溪頂1.8浬處有1艘漁船違規拖網作業,巡防艇立即前往查處,發現一艘膠筏漁船正用拖網捕魚,經查竟發現這艘雲林縣漁船「宗號」,漁船今年已經是第三次違規在離岸3浬內捕魚,取締後依違反漁業法函送漁業主管機關裁處。
布袋海巡隊2003艇22日執行「護永專案」,下午3點多接獲通報有漁船違規拖網捕漁,16點13分發現該艘違規拖網捕魚,海巡隊調查,違規漁船只距岸邊0.9浬,捕起的盡是些小魚小蟹,嚴重破壞海洋生態。
吳姓船長坦承,漁船一出港口時就違規拖網;布袋海巡隊表示,此案是執行護永專案以來所查獲第5件違規捕漁案件,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捕魚情事,請速撥打海巡「118」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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