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竟變山老鼠 全數撤職並停止任用
3名森林警察以及三星分局警員蔡明光、羅東分局員警高義勝等人,加入山老鼠集團盜伐林木,公懲會認為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依公務員懲戒法將5名員警全數撤職。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森林警察蔡明壽、吳國豪和王泉勝,夥同蔡的胞弟、三星分局警員蔡明光和羅東分局員警高義勝等人,加入山老鼠集團盜伐林木,公懲會認為蔡明壽等人身為警察卻知法犯法,依公務員懲戒法將5名員警統統撤職,各停止任用5到1年不等,全案定讞。
刑事責任部分,蔡明壽等人先前各被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2年2月到8月不等徒刑,各處罰金67萬9200元到7萬2000元不等。本案為台灣首宗森林警察及地區警察共同扮演山老鼠首腦案,101年8月間蘇拉颱風侵襲台灣,宜蘭地區國有林地的大批扁柏和紅檜等一級珍貴林木被沖刷倒地,蔡明壽勾結廖姓、陳姓兩大山老鼠集團,偕胞弟蔡明光帶隊盜伐,還洩漏森警隊的勤務,其餘涉案員警則分工協助和收賄,盜伐所得抽佣1至5%,每回能抽數萬元。
查緝人員發現特定警員無故失蹤、或遲到一步,有時山老鼠還能巧妙避開查緝,檢方佈線才追出駭人內幕,內政部將蔡明壽等人移送公懲會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