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繳不起罰鍰2度失聯 移民署:研擬防止失聯策略
移民署。(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今天有媒體報導指出,基隆警方曾查獲6名失聯移工並帶往專勤隊,沒想到查出其中有3人曾在桃園專勤隊「自首」,但因繳不起5萬元罰鍰、又無法被收容,再度成為失聯移工。對此,移民署表示,會持續研擬防止失聯策略並進行跨部會合作;移民法修法後,失聯情勢已有改善,但移工在台衍生問題,需要跨部會合作,方能治標兼自源頭管理減少移工失聯。
移民署官員指出,原本失聯移工到案後,只要繳1萬元罰鍰與機票錢就能遣返;今年3月修正後的入出國移民法上路,罰鍰從1萬元提升到5萬元。
新法上路後,有失聯移工投案卻繳不出5萬元罰鍰,且不能被收容,經催繳未果後註銷其自行投案條件,待失聯移工再次到案,改以查處名義收容。收容後,若仍繳不出5萬元罰鍰,會送行政執行署催繳,但移工名下多無財產,因此最終仍會將其遣返,但若下次再來台灣時,必須要先繳交5萬元罰緩才能入境。
移民署指出,失聯移工遽增起因於疫情期間,各國邊境管制,造成滯台人數增加,且國內勞動力市場供需失衡,衍生合法移工受非法工作高薪誘惑而選擇失聯。
至於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處罰態樣及提高罰則,是為兼顧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以抑制黑工市場發展,因此,失聯移工持續增加與修正移民法加重逾期者罰鍰,兩者並不具關聯性。
移民署表示,為降低失聯移工滯台人數及其犯罪情事,會持續透過專案機制,協同國安機關加強查處力道,並配合檢警機關,著重打擊失聯移工涉犯罪案件。另針對經查處且收容的失聯移工,移民署均依規定踐行罰鍰催繳程序,若確為無力支付行政罰鍰者,移民署即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相關程序並不影響遣送進度。
移民署強調,將持續促請勞動部研商減少移工失聯的措施,除請勞動部邀集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共同商討改善對策外,並以查處實務經驗,向勞動部提出政策建議,以利其會同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移工的招募方式、語言溝通、薪資待遇、勞動環境保護及工作轉換等事項,研擬改善措施,以減少移工失聯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