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酒駕被逮 法官勸:喝高價好酒再搭小黃回家
2016/08/05 11:3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二度喝完啤酒後,酒駕被逮。法官施添寶勸諭陳,請喝更高價格好酒後,坐計程車回家,千萬不要自己酒後駕車受罰。
陳姓男子去年11月間,才因酒駕被法院判罰9萬元,未料,7個月後,他又在公司附近喝啤酒後駕車被抓,酒測值高達0.77毫克。
法官施添寶在判決書中勸諭陳,若真要喝酒,請喝更高價格好酒後,坐計程車或請沒有喝酒友人載回家,千萬不要自己酒後駕車受罰。
判決指出,賺錢不易,陳酒駕繳交鉅額金錢充裕國庫,為何不留給自己好好用,不必努力繳錢給國庫,實在划不來。
判決還說,陳酒駕行徑,簡直置用路大眾及自己的生命、身體及財產於潛在危險境地,還可能拖累關心自己的親朋好友額外付出不必要的愛心錢,陳自己要會加減乘除算一算,不要心存僥倖自己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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