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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孕妻打死偷兒 何柏翰:正當防衛 應判無罪

護孕妻打死小偷的何柏翰(中)今在高院出庭表示,屬正當防衛,應判無罪,後方是何妻。(記者楊國文攝)

護孕妻打死小偷的何柏翰(中)今在高院出庭表示,屬正當防衛,應判無罪,後方是何妻。(記者楊國文攝)

2016/07/19 16:1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市31歲男子何柏翰為保護懷孕8個月的妻子,前年將闖空門的小偷張俊卿壓制在地致死,遭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3月徒刑、緩刑2年。何男不服上訴,今在高等法院首度庭訊強調,「我是為保護妻兒安全,當時情況危急,應符合正當防衛規定」,應判無罪。

律師謝以涵替何柏翰義務辯護,他認為,當時情況緊急,且通常闖空門的竊嫌會隨身帶著鐵剪、螺絲起子等工具,都可能做為兇器,且何男壓制張男,不可能會預見他有意外,都符合正當防衛規定,應判無罪。據悉,死者家屬向何男求償800萬元賠償。

何柏翰前年10月25日晚間與孕妻返家,驚見竊賊張俊卿躲在廁所,何男為保護孕妻與張男發生激烈扭打,受過柔道訓練的何男緊扣張的頸部將他壓制在地,不料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時,張男已臉色發黑、陷入昏迷,送醫宣告不治,結果這名護妻勇夫遭士林地院認定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何姓屋主(右)遭張姓慣竊攻擊後,為保護孕妻本能施展擒拿反應,將張嫌制伏,直到警方抵達。(資料照)

何姓屋主(右)遭張姓慣竊攻擊後,為保護孕妻本能施展擒拿反應,將張嫌制伏,直到警方抵達。(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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