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員工個資買骨灰罈 老闆勇奪「風雲獎」
2016/07/07 00:0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在製麵工廠擔任司機的陳姓男子,前年收到生前契約公司「慶云」的會員通知,才發現工廠老闆溫男竟加入慶云公司擔任經理,靠盜用員工個資買骨灰罈賺取績效,還拿下慶云公司當月份「風雲獎」獎金,經陳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偽造文書判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溫男犯行被揭發後,另被指控他不滿陳男請假準備本案訴訟,在其他員工面前失控痛罵陳「垃圾」、「丟臉」,把陳罵到離職,台北地院認定陳確有遭受溫男重大侮辱,符合《勞基法》中終止合約的要件,另判溫須給付陳27萬元資遣費。
判決指出,溫男經營製麵工廠10多年,在業界小有名氣,5年前他另闢財路,加入生前契約傳銷公司「慶云」擔任籌備處經理後,竟利用職務之便,拿陳男及另名方姓員工的證件及薪轉帳戶加入慶云會員,購買骨灰罈及生前契約各6份,並登記為自己的「下線」,大賺銷售績效,結果當月一舉拿下慶云公司的「風雲獎」獎金8萬8600元。
溫男出庭時辯稱,是因工安事故頻傳,他才替員工買生前契約「提升工作保障」,購買前曾詢問過員工意願,質疑陳是為了敲竹槓才佯裝不知情;但法官傳訊多名製麵廠與慶云公司的員工後,認定溫偽造簽名入會的事證明確,仍判他有罪。
據悉,慶云公司以傳、直銷方式推銷骨灰罈,每個骨灰罈成本僅1500元,販售單價卻高達4萬7000元,民眾購買骨灰罈後才能入會,再靠拉下線賺取獎金。去年苗栗地檢署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起訴負責人陳慶云夫婦,但2人一審均獲判無罪,檢方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