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飆罵女所長三字經 「失控男」罪加一等
2016/06/09 11:4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有竊盜、放火、強制、恐嚇、毒品、毀損等前科的男子呂俊德,去年11月17日因涉及桃園一起車輛毀損案,被帶回大園警分局埔心派出所說明,呂男在派出所時情緒失控、不斷對員警咆哮,所長陳羿甯上前請呂男控制情緒,卻遭呂男連續飆罵「三字經」並嗆:「不然你是在靠邀三小。」呂男隨即被逮捕上銬,他仍不罷休先是辱罵所長「我X你老母」,轉頭又嗆另名蔡姓員警「我X你親戚」,除了毀損罪,馬上多了一條侮辱公務員罪。
呂男在法庭上坦承出言不遜但絕對不是故意罵警察,他辯稱一開始所長沒有穿制服,所以他不知眼前站的女子是所長,「我X你老母」、「我X你親戚」並未針對任何人,只是情緒激動下說出口的話,不知這樣會觸犯妨害公務罪,後來又因被上銬情緒更加激動。
桃園地院法官當庭勘驗錄影光碟及對話前、後文,認為呂男確實是針對所長及蔡姓員警辱罵,至於他辯稱不知眼前人是所長,所長當時上半身未著制服,但下半身仍是警察的深藍色制服長褲,且依常理判斷一般民眾應不會在派出所內任意介入警方辦案,認為呂男說詞皆是狡辯卸責,審酌呂男犯案時態度極為囂張、藐視警方執法之公權力且前科累累、素行不良,審結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5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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