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譙警三字經 一字代價8300元
宜蘭縣林姓男子,酒後譙警三字經,一字要付出8300元代價,圖為審理此案的宜蘭地方法院。(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48歲林姓男子酒過三巡,遇警臨檢盤查,譙執勤警員2句髒話,法官認定已觸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5萬元罰金,6個字髒話,每字折算8300多元。
去年10月某日晚間,林姓男子在烤肉店喝完酒,轉往冬山鄉一家小吃部續攤,碰上警方臨檢,3名執勤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林男辱罵「幹」、「幹你娘雞巴」,被當場制止逮捕,警訊後移送法辦,全案經檢察官起訴。
林姓男子庭訊時辯稱,當時在意識不清情況下講出這些話,不是罵警察,對案發過程沒印象;挨罵警員則說,林男罵人時,有跟朋友互動,清楚說出自己的身分證字號,還沒到爛醉如泥的程度。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勘驗蒐證畫面,傳喚多名目擊證人到庭,認為林姓男子雖帶有酒意,但對警方問話仍對答如流,尚未失去辨識行為能力,犯行足以認定,應依法論科,林犯後矢口否認,態度不佳,考量他與警方已經和解,處拘役50日,諭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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