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柴油數千萬元 盜油集團被求處重刑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漁船加油站員工勾結漁船用油代購業者、儲油船主及油罐車司機組成盜油集團,並誘之以利,吸引眾多漁民加入「卡」油行列,2年多來造成國庫數千萬元損失,屏東地檢署經過年餘偵辦,今天將李姓加油站長等12名涉案嫌犯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31名幫助犯則獲緩起訴,須繳交緩起訴金共183萬元。
31幫助犯繳交緩起訴金共183萬
屏檢調查,擔任某漁船加油站長的李男及2名員工,長期與林男等人經營的漁船用油代購業者及許姓儲油船主、林姓油罐車司機等12人勾結盜油,有「合作」關係的特定漁船加油時,僅加入政府核配量一部份油料,其餘寄放在加油站油槽,再由儲油船運到岸邊抽上接應的油罐車,將遠低於市價的柴油轉賣,朋分不法利益。
檢方調查,該盜油集團不定時將累積寄放的漁船用油運出港販售,每月數次,每車次運量達2、3萬公升,被轉賣到運輸業及民宿業、工廠作為鍋爐燃油,從101年至103年間,不法獲利數千萬元,吸引特定漁友加入「卡」油行列,當成賺外快貼補家用,形成龐大的共犯結構。
因涉案成員眾多,屏檢經過1年多時間偵辦,今將李姓站長等12名盜油集團主要成員依詐欺及贓物等罪起訴,檢察官認為被告眾人長期盜油,不法獲利可觀,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併科罰金,以資懲儆。不過,李男等人應訊時承認有將存油借給漁民使用的情形,否認有「寄油」出售不法行為。
至於31名被檢方視為幫助犯賣油給該集團的漁民及購油做為燃料的業者,檢察官認為這些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因是非觀念不明,一時失慮鑄錯,應予緩起訴,並分別被處以1萬至20萬元不等的緩起訴金。
漁界人士指出,漁船用油免貨物及營業稅,還享有政府補貼,與市售柴油每公升有將近10元的差價,因有利可圖,盜油案件層出不窮,除非補貼政策改變,否則難以根除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