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員證稱:翁代操女兒股票並聽從建議賣股
2016/04/08 19:52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昨天傳喚玉山證券阮姓營業員,釐清翁啟惠在浩鼎乳癌新藥解盲前一天,的確是在她的建議下才出脫股票,而阮女同時帶來委託書證稱,翁郁琇2012年在取得浩鼎股票後不久,已簽署「委任同意書」,全權委託雙親代為處理台灣股票的交易事宜,所以她當日上午,才會主動聯繫翁啟惠建議賣股;士林地檢署今天也以證人的身分,傳喚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忠賢,再度釐清股票當初是如何移轉給翁郁琇的相關流程,訊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