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殺夫詐保 狠婦今改判20年
在桃園經營小吃店的馬祥富和同居女友謝足妹,誘騙街友徐金龍與謝女結婚,登記隔天,謝女就幫「丈夫」徐男投保500萬元意外險,3個月後,馬男開車企圖撞死徐男,徐雖躲過一劫,但出院後被謝女強拔鼻管灌食嗆死。(情境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在桃園經營小吃店的馬祥富和同居女友謝足妹,誘騙街友徐金龍與謝女結婚,登記隔天,謝女就幫「丈夫」徐男投保500萬元意外險,3個月後,馬男開車企圖撞死徐男,徐雖躲過一劫,但出院後被謝女強拔鼻管灌食嗆死,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處謝女無期徒刑,馬男10年半徒刑,高等法院認定馬男才是殺人主謀,上午改判馬男無期徒刑、謝女20年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婦與馬男在桃園市楊梅區同居並經營小吃店,2人因欠賭債、被倒會,需要大筆金錢周轉,馬男找當街友的舊識徐男到小吃店工作,1個月後誘騙他與謝婦結婚,前年3月20日登記結婚,隔天謝婦就為「丈夫」投保500萬元意外險。
3個月後,馬男將徐男約到一處偏僻產業道路碰面,開著借來的車在暗夜中衝撞,徐男命大,送醫撿回一命。出院在家療養時,靠著鼻胃管灌食維生,數日後,謝婦強行灌粥,導致徐男嗆到送醫不治,謝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懷疑內情不單純,向警方報案;借車給徐男的王男一審判刑7年,二審加重改判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