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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詐保 2醫院判連帶賠577萬

醫師黃維林(右1)等人,以掉包癌症檢體,用人頭向保險公司申請鉅額癌症險理賠,最高法院認定醫院監督不周,應連帶賠償。(資料照)

醫師黃維林(右1)等人,以掉包癌症檢體,用人頭向保險公司申請鉅額癌症險理賠,最高法院認定醫院監督不周,應連帶賠償。(資料照)

2016/01/15 06:00

掉包病患癌症檢體詐保

〔記者項程鎮、賴筱桐、黃淑莉/綜合報導〕傅建森詐騙集團勾結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黃維林和雲林虎尾若瑟醫院醫師吳源芳,掉包病患檢體詐保,最高法院認定醫院監督不周,造成保險公司損害,判決傅建森詐騙集團須和新北市立醫院、黃維林連帶賠償470萬5650元,該集團還須和若瑟醫院、吳源芳連帶賠償107萬1500元,全案確定。

傅建森經營醫療廢棄物業,曾自稱是藝人白冰冰「乾弟」,傅和黃維林、吳源芳等醫師合謀,出具不實診斷證明,讓沒罹患癌症的病患詐領保險金,詐騙金額超過1億元,目前仍有多案在法院審理。其中吳源芳另案勾結傅建森集團向中國人壽和中國信託人壽詐保,去年已遭最高法院判決吳須和醫院連帶賠償1197萬餘元確定。

詐騙金額逾億 多案審理中

判決指出,92年11月起,傅建森透過徐國安找楊文嘉向三商美邦人壽投保防癌和重大疾病險,傅男提供別人的癌症檢體給楊,楊自行塞入肛門,94年1月26日由黃維林在新北市立醫院進行切片手術時取出,交由台北病理中心檢驗,驗出楊為癌症病患後,黃和吳再對楊進行化療,向三商美邦人壽詐領577萬7150元保險金。

新北市立醫院和雲林虎尾若瑟醫院則主張,黃維林和吳源芳是專業醫師,濫用個人職務犯罪,看診現場有護士或助理醫師,都沒發現異狀,醫院已善盡監督責任,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黃、吳也各自辯稱均根據專業判斷。

2醫院判連帶賠償定讞

高院不採信被告醫院和醫師辯詞,醫院、醫師和傅建森集團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與律師研究後續作為;虎尾若瑟醫院則表示,醫師吳源芳已離開醫院多年,院方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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