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娼改走OL風 房東驚呼:住家變成砲房?
2015/12/09 13:1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媒介私娼性交易的林姓女子,因豐原警方站崗取締難以營生,帶著幾位姊妹轉戰台中市北區,還改走OL(上班女郎)風掩人耳目,警方持搜索票進入時,房東相當驚訝說,她的房子租給在銀行上班的數名女職員,怎麼變成了娼妓接客的砲房?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調查,林姓女子(37歲)原本於豐原區「後菜園仔」經營性交易,但因豐原警方站崗取締,她帶著數名姊妹轉移陣地,承租台中市北區健行路一處大樓,這處大樓的1樓,是販賣健康食品的店面,她還特別打扮成OL(OFFICE LADY上班女郎),穿短裙套裝跟房東見面,謊稱是銀行的上班族,要跟數名女同事合租大樓的2樓一整層,共有4個房間。
房東誤信而把房屋租給林女,林女由陳姓男友(31歲)透過手機軟體攬客,一次性交易索價2200元,林女抽取700元,五分局上月持搜索票臨檢時,查獲已完成性交易的孫姓女子(32歲)、剛上門尋歡的黃姓(20歲)等2名男客,另有等著接客的陳姓(41歲)、何姓(32歲)、蔡姓(35歲)、潘姓(31歲)、王姓(37歲)等5名小姐,查扣小姐接客表、計時器、手機、營業所得3萬3400元等證物,全案詢後,警方將經營媒介色情的林女、陳男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男客與小姐依社維法裁處。
警方告知房東時,房東相當驚訝說,林女來租房子時,還穿著上班女郎的短裙套裝,並宣稱在銀行上班,想跟女同事合租一整層,他絲毫沒有懷疑,卻沒想到淪為性交易的接客砲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