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歡被譏淫蕩 3年未嘿咻法官判離
2015/12/02 11:2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張姓婦人婚後求歡不成,反被先生嘲諷:「你一天到晚都在想這個,我覺得你很淫蕩」,2人因此分房3年,未再有魚水之歡,張婦難耐寂寞訴請離婚。基隆地院以夫妻兩人已3年沒嘿咻,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張姓婦人與汪姓男子98年間婚後,不堪汪酒後曾毆打她,多次原諒汪,且自收養兒子後,刻意疏遠她。
張婦控訴,有回她問先生:「為何半年都不跟我行房?」先生竟回以:「你一天到晚都在想這個,我覺得妳很淫蕩!」
她聽了之後,自此心灰意冷,未再主動求歡,2人並因此分房3年,未曾發生過性行為。
張婦指控,隨著時間越久,汪對她更加冷漠,往往一回家就自顧滑手機、看電視,連抬頭看一眼都沒有。
法院認為,2人分房3年, 過著無性生活的日子,婚姻實已名存實亡,難以繼續維持,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准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