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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案》呂忠吉請求緩刑「工作賠家屬」

八仙塵爆案,呂忠吉請求緩刑「工作賠家屬」。(記者金仁晧攝)

八仙塵爆案,呂忠吉請求緩刑「工作賠家屬」。(記者金仁晧攝)

2015/12/01 10:32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今上午八仙塵爆案開庭,呂忠吉告訴法官,這是「世界第一起發生在室外的塵爆事件」,雖然他事前聽聞粉塵可能會爆炸,但國內外專家指的都是密閉空間,並需要火源,但為安全起見,他仍做了許多保護措施,將聚光燈架得很高,且他在舞台邊時,為避免強風助燃,只在無風的狀態下噴灑過一次粉,

呂忠吉指出,曾看過國外資料,菸蒂的火源溫度不夠,才沒有禁止吸菸,而活動不可能搜身,未禁止打火機,至於沒有在票券上提醒危險性,確實是他的疏失。

呂忠吉說,電腦燈外頭的溫度不高,是燈泡裡面的溫度高,且位置又比較側邊,彩色粉末噴灑的時候不會有危險性,這次的意外是盧建佑跌倒,人為直接朝電腦燈噴灑,才會發生本案。

呂忠吉的律師告訴法官,意外發生時,活動已快結束,呂忠吉告知不要再噴色粉,讓現場降溫,就移動到門口去看散場,事後配合檢警,且不斷試圖和被害人和解,比起讓呂忠吉入監服刑,不如讓他在外工作,每個月支付一定額度賠償,請求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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