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嗆聲恐嚇 6人被判刑
2015/11/12 11:5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彭男積欠林永銘等4000多萬元,只以700多萬支票擔保,而雙方透過調解達成共識,彭也無法執行,合法管道走不通,林將債權以4成委託陳嘉成等人追討,陳等去年3到8月間堵到彭某,出言「找人拿錢來,才要放你走」等,又妨害人身自由,6被告被判3月至1年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總計要1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永銘從100年間起陸續出借數千萬給彭某,期間只拿到彭某的鄭姓女員工簽發的700多萬支票作為擔保,還積欠4600萬元,彭一直無法還債,102年透過彰化縣秀水鄉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但彭某還是無法清償。
林約定給4成利潤讓陳嘉成帶人去討債,口頭上則虛偽表示債務轉讓給陳。
去年3月24日彭與林因案到台中地檢署出庭,林發現彭後立即電告陳嘉成、柯啟源、彭勝堂等人過來,陳將彭帶到大里區某咖啡店嗆「今天沒那麼容易放你走,找人拿錢來,或找大哥出來擔保」等,但彭某連繫友人,友人仍無法協助,陳等讓彭某先行離開。
但目的未達到,同年4月間逼迫鄭姓女員工、及鄭女之父親,讓鄭女嚇到在外躲藏2、3週,才敢回家居住。
彭及鄭女受恐嚇後,雙方又約在太平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林永銘與陳嘉成等多人到場,而在書寫調解書時,林單獨向鄭女恫稱「已經對妳們很好了,再裝蒜就找人把你押走」。
不過彭等還是未還債,去年9月又在桃園遇到彭,彭提不出還款計畫,只會講沒錢,被告又再度以言語恐嚇。同月24日彭某到法院出庭,當天即被陳等人押走,所幸車子在台中市黎明路上,被巡邏員警攔查,彭趁隙脫困。
被告等人觸犯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6名被告被判刑,其刑度換算易科罰金需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