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放牛吃草」2.4K人夫偷情被抓包險賠千萬
新北市李姓女子指控呂姓丈夫與蔡姓小三暗通款曲,不過,由於李女曾傳「放牛吃草」簡訊給蔡女,也對丈夫說不告了,通姦罪告訴屢告屢敗。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女子指控呂姓丈夫與蔡姓小三暗通款曲,不過,由於李女曾傳「放牛吃草」簡訊給蔡女,也對丈夫說不告了,通姦罪告訴屢告屢敗。不僅如此,呂、蔡兩人偷情被抓包後,簽下1350萬元本票,新北地院法官也認定,李女誘使2人發生通、相姦行為,再趁2人面臨妨害家庭追訴急迫情形下簽本票,判債權不存在。
據查,李女於102年8月短暫離婚一個月後復合,不過,李女發現丈夫和蔡女糾纏,去年11月底,李主動傳簡訊給蔡女:「這兩天我會跟他住外面,12月就放牛吃草!」
同年12月,呂男還真帶蔡女到新北市中和某高檔汽車旅館開房間被捉姦在床。當天3人簽立協議書,以賠償1350萬元換不告,若違約還要給200萬懲罰性違約金,事後,李女還主動對丈夫示愛說「我願意跟你一起住,要等我唷、愛我嗎?」等語。呂男因而問她「妳還有要告我嗎?」李女回說「我說過不會!」
不料,李女還是提告,檢方認定,李女縱容在先,宥恕在後,處分不起訴,聲請交付審判也被駁回。不過,由於呂、蔡兩人簽下1350萬本票,呂僅是賣場專櫃人員,月薪2.4K、蔡只是學生,半工半讀月薪2萬,兩人主張當時被迫簽本票,若真要償還要不吃不喝20多年。
法官認定,李女事前知情兩人偷情,又傳放牛吃草簡訊,卸下蔡女心防,再指使徵信社跟監蒐證,誘使兩人發生相、通姦行為,再利用2人面臨妨害家庭追訴情況下,明知對方無法負擔協議金額,拿出事先繕打的協議書與本票,與呂、蔡2人簽約,顯失公平,判本票債權不存在;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