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宣明智告國稅局求償1元 被判敗訴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告國稅局求償1元, 被判敗訴。(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告國稅局求償1元, 被判敗訴。(資料照,記者張筱笛攝)

2015/10/01 12:5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在97年間以信託方式將6600萬股聯電股票贈送給子女,事後國稅局認定他沒將股利申報為贈與額是避稅手段,要求補稅1953萬元,宣則反過來提告要求國稅局道歉並求償1元,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國稅局並無違法,判宣敗訴。

判決指出,宣明智主張自己在97年5月間把股票贈與子女,是為了獎勵生育,也依法繳納贈與稅767萬元,但國稅局卻指他為了逃稅,才未把即將分配的股利算進贈與稅內,這已侵害他的名譽權並讓他損失1953萬元稅金及信託費30萬元,要求國稅局賠償1元並公開在網站上致歉。

不過台北地院認定,宣明智補稅一案已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國稅局的說法是行使訴訟權的合理範圍,今判國稅局免賠。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