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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擅入管制區害普悠瑪GG 工地負責人被判刑

網友發現受損的普悠瑪車頭赫然就是花東首航同一車頭。(資料照,記者黃立翔攝)

網友發現受損的普悠瑪車頭赫然就是花東首航同一車頭。(資料照,記者黃立翔攝)

2015/09/21 12:5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負責承包宜蘭縣隔音牆的王姓負責人去年8月施工時,未經申請,即要求吳姓駕駛開重機吊車吊掛水泥塊進入鐵路旁,碰巧遇到普悠瑪號行駛至該處,發生嚴重碰撞,造成普悠瑪號車頭凹陷、車身多處刮傷,影響車次。基隆地方法院調查後認為,王男涉犯業務過失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裁判書指出,王姓被告為蘭陽營造有限公司承包交通部台灣鐵路局宜蘭線隔音牆工程之工地負責人,負責承包宜蘭線K8+250~550隔音牆工程,但施作工程時,承包商應於離鐵軌3公尺外施作,如需進入管制範圍內,必須提前申請。

王男於去年8月12日上午10時25分,未經許可及報備竟聯繫吳姓吊車運將前往八堵附近的施工地點,請他開起重機吊車進入管制範圍內施工;但一輛普悠瑪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行駛該路段,發生碰撞,造成車體受損、玻璃破裂,導致車輛延誤12分鐘。

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將王男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王男到案承認犯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方法院判處王男,須賠償台鐵相關損失外,另犯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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