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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千元鈔「走路」 貪婦到案求情:我還要養小孩!

黃婦為了1000元「走路」,直到被通緝到案才認罪,求情說:「我還要養小孩」。(資料照)

黃婦為了1000元「走路」,直到被通緝到案才認罪,求情說:「我還要養小孩」。(資料照)

2015/07/14 13:1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擔任水果行收銀員的黃姓婦人,結帳時涉嫌短報收據金額,「暗槓」1張千元鈔,未料,顧客如廁時將收據亂丟,恰巧被店長撿到並發現收據金額與品項不符,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黃婦動手腳,怒控黃婦業務侵占,黃婦警詢後竟為了1000元「走路」,直到被通緝到案才認罪,求情說:「我還要養小孩」,台北地檢署今將她起訴。

今年2月,在新北市新店某水果行擔任收銀員的黃婦,趁結帳1筆1300元的水果禮盒時,涉嫌短報收據金額,開出水果禮盒300元的不實收據,並將收到的1000元偷偷放進口袋。

顧客結帳後拿著收據去上廁所,並將收據亂丟在地上,被店長發現撿起,店長見收據品項記載水果禮盒300元,與店內水果禮盒售價不符,質疑黃婦收錢後短報,立即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抓內賊。

由於店內千元大鈔與百元小鈔分開放,店長發現黃婦結帳時明明收1300元,卻只將300元放進收銀機,沒將千元大鈔放進保險箱,怒控黃婦業務侵占;黃婦警詢時原先否認犯行,但事發隔天卻為了1000元「走路」,屢傳未到遭台北地檢署通緝。

黃婦遭通緝到案後,改口承認犯行,並當庭向檢方求情說:「我還要養小孩,可不可以從輕發落?」檢方勘查監視器畫面,發現她結帳時,拿鈔票的手擺動很不自然,考量她已自白犯行,所以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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