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通來電不理 運將侵占手機還拍照成鐵證
2015/07/13 16: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張姓男子今年2月間,搭計程車時,不慎將智慧型手機遺留在車上,他心急撥了51通來電,希望好心人能歸還,但楊姓運將卻置之不理,還拿手機來拍照,成為鐵證。新北地院依侵占罪判楊罰金1萬3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20日上午10時30分許,張男搭上計程車,先到北市萬華區後回到新北市五股區,下車後,張男察覺NOKIA LUMIA1520手機(價值1萬2千元)遺失,立即騎車找到楊男,卻沒有找到,事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揪出楊男涉嫌侵占。
楊男否認犯行,堅稱當時過年生意很好,才沒立即送到派出所,他將手機放在前車廂,直到車行老闆打電話問他是否有撿到,他才與張男聯絡、歸還。
不過,辦案人員發現,張男的手機未接來電紀錄高達51筆、手機內還有計程車車內照片及錄影檔案數件,可見他據為己有,拿來對計程車內拍照、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