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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竊占900坪國有地 貪商又被控占台肥30坪土地

2015/07/13 13: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商關係良好的陳介林被控竊占國有地近900坪,去年才被法院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重判3年徒刑,並科30萬元罰金,未料,他又被控占用台灣肥料公司30餘坪土地,基隆地院再判他敗訴,要拆屋還地。

65歲陳介林是基隆市一家起重機公司負責人,他被控與兒子陳冠州、公司員工劉錫明,自98年起至100年間,從購自榮民的85坪土地上,不斷往外擴建,闢建為豪華一、二樓建物,內有停車場、客廳、起居室、花圃、花台等,共竊占國有財產署891坪國有地, 不法行徑宛如「劉政池砲台版」。

法院去年審理時,仔細查驗陳等3人竊占國有地的面積與空照圖,對照後發現,3人竊占的面積幾乎與相鄰的國家古蹟白米甕砲台面積一樣大,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重判他3年徒刑,並科30萬元罰金。

不料,他又被控占用台灣肥料公司土地;台肥起訴主張,陳向郭姓男子購買的違章鐵皮,占用台肥30.6坪土地,要求陳拆屋還地。

陳解釋,他不是鐵皮屋所有權人,他只是向台肥租地。

法院認為,陳若不是占用土地者,憑什麼向台肥租地,台肥又為何會將土地承租給陳,況且陳還與台肥簽訂定期租賃契約,因此認為陳占用台肥土地,判陳敗訴,要拆屋還地;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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