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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做一次才刪私密照!」前女友報警抓人 21歲男吃官司

年輕陳姓男不甘心女友跟他分手,恐嚇要散播女方傳給他的私密照,並揚言「你跟我做一次就刪」,女方不畏懼其恫嚇馬上報警,陳男被南投地院判拘役40日。(記者陳鳳麗攝)

年輕陳姓男不甘心女友跟他分手,恐嚇要散播女方傳給他的私密照,並揚言「你跟我做一次就刪」,女方不畏懼其恫嚇馬上報警,陳男被南投地院判拘役40日。(記者陳鳳麗攝)

2024/04/22 23: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年僅21歲陳姓男子交往女友1個多月,對方即提分手,而交往期間女方曾以網路私訊傳了6張私密照,提分手後要求陳男刪除,陳男被分手心有不甘,恫嚇「不刪,稍晚用小帳傳出去!」、「你跟我做一次就刪」…等語,女方火速報警,南投地院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名,判處陳男拘役40日。

南投縣21歲陳姓男子去年5月結交1名女友,兩人交往後感情甜蜜,陳男曾要求女方以通訊軟體私訊Massenger傳私密照給他,女方即用私訊傳了6張,但後來回收3張,也就是陳男手上還有3張對方的私密照。

兩人僅交往1個多月,女方即覺得兩人不合適而提分手,陳男不願意分手而拒絕,惟女方仍執意分手,陳男因此用手機以Massenger傳訊息給前女友,恫嚇「不刪,稍晚用小帳傳出去!」、「你跟我做一次就刪」。

陳男以為他的恐嚇訊息會讓對方害怕而照做,想不到前女友馬上報警,警方聲請搜索票到陳男家查扣其手機,果然發現其他私訊中的相關恫嚇語言。

陳男被起訴後,坦承他的犯行,但因尚未與女方和解,南投地院法官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名,判處陳男拘役4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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