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汽油火攻電器行 嫌犯殺人未遂罪起訴
2015/07/08 14:26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林姓男子到宜蘭市上揚電器行購買冰箱,不滿冰箱不能使用,又無法「立即退貨」,今年5月6日提著25公升汽油到店家縱火,引發大火,火勢延燒3小時,宜蘭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
51歲林姓男子,4月18日花費2萬4000元,向上揚電器行購買冰箱,帶回家認定故障,5天後打電話給店家要求退換,恫稱「過2天不換,就去店裡弄2次,4天弄4次,超過12天就大小死亡」。
案發當天下午,林男準備25公升油桶,到加油站加滿油,再開車轉往上揚電器行,他提油走入店裡,把油潑灑在展示區,並拿出打火機點燃,當時獨自看店的曾姓老闆娘來不及制止,電器行很快陷入火海,曾女倉皇逃出。
火災發生後,火場濃煙蔽日,對面的復興國中緊急疏散2000名師生,並提前15分鐘下課,消防隊在傍晚5點50分才撲滅火勢,緊鄰多家商店被波及,損失超過千萬元,幸無人傷亡。
案發不久,宜蘭警分局到頭城鎮逮捕涉案的林姓男子,警方質疑只是消費糾紛,為何要縱火?林答稱「不要問我,去問店家」;承辦檢察官認為,林男觸犯殺人未遂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侵入住居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全案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