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變更用途出租未經核准 八仙連2年違規
2015/06/29 16:57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八仙樂園出租場地辦彩色派對,但出租與變更用途使用卻未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且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指出,八仙已經連續辦了2年彩色派對,卻連2年都違規!
觀光旅遊局表示,八仙水上樂園抽乾游泳池,出租遊樂設施辦活動,牽涉變更使用用途,但未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同意,行為違法,將由交通部觀光局開罰3萬元。媒體追問,八仙已經不是第一次辦,去年是否也違規?觀光旅遊局說,「目前知道是沒有的。」
不過,觀光旅遊局強調,現有法令規定,罰則太輕,希望要求中央修法,除加重罰則,且業者未來出租遊樂設施或辦理活動時,強制要求須同時向中央、地方機關申請。
但這次八仙水上樂園發生事故意外前一週,園方才做過緊急救難演練,演練是否無實際效用?觀光旅遊局指出,演練主要針對遊樂設施等項目,包括溺水、跌倒等事件發生時,做必要引導與救護,「塵爆本身並不是演練項目。」
觀光旅遊局另指出,目前將要求所有觀光遊樂業者,未來將強模擬、演練的層級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