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蔡榮豐遭夜襲 5嫌不起訴
2015/04/10 12:45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議員蔡榮豐在2月1日深夜遭官姓男子等5人持鐵製棍棒毆傷、賓士座車被砸案,官嫌等人被依妨害自由、傷害、毀棄損壞等罪嫌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偵查後,依傷害等罪將官嫌等人起訴,至於妨害自由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對此,蔡榮豐表示,嫌犯他都不認識,對方預備行兇,犯意明顯,全案未調查清楚,「起訴內容沒有真相」,待收到地檢署文書後,再決定是否聲請再議。
起訴書指出,2月1日夜間,官嫌(23歲)於嘉縣太保市開設的茶行,以行動電話聯絡蔡嫌(19歲)以及黃姓少年(16歲)到場後,隨即由官嫌駕駛其內放有鐵製棍棒的自小客車,搭載洪嫌(21歲)、蔡嫌及黃姓少年一同前往嘉義市竹圍路一間餐廳,再由蔡嫌以行動電話聯絡林嫌(19歲)開車前來會合。
官嫌等4人換乘林嫌的車輛,並改由官嫌駕駛,待蔡榮豐駕賓士車駛離餐廳後,官嫌隨即一路尾隨,蔡榮豐因欲購買宵夜,臨停在林森西路,官嫌見狀,遂指揮洪嫌等4人分別以手持棍棒毆打方式傷害蔡榮豐,蔡忍痛逃離現場,4嫌再返回原處持棍棒砸擊蔡的賓士車,致前車燈、車窗玻璃等處毀損,直到官嫌按喇叭示意停止,洪嫌等4人才搭車逃離現場,蔡則因右側肋骨骨折、肺挫傷、肝臟裂傷、腎挫傷併發血尿等,送醫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