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回收物賺5萬 清潔隊員恐面臨無期徒刑
2015/01/05 16:44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曾於台北市環保局士林區清潔隊任職的男子何懿倫、王秋雄及吳振堯3人, 97年時撿拾路邊的木料、鐵架,搭建分隊休息室,3年後竟遭建材主人求償,3人於是變賣分隊拾得的回收物,得手5萬1800元,想說可貼補賠償金,事後遭人檢舉,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3人恐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3人原本為草山分隊副班長及隊員,當時因颱風過境,休息室遭吹垮,公家又經費拮据,隊員得忍受日曬雨淋,3人剛好在中庸一路上發現建材,誤以為是人家不要的廢棄物,才拿來搭建新的休息室,卻未注意到上面有主人做的記號,100年時王姓失主找上門,要求償還6萬元,才不予追究。
賠償時,何男先付了1萬5000元,吳男則因經濟困難,拿不出被分配到的1萬5000元,只好由王男先代墊,湊滿6萬元給失主,後來到了吳男跟王男約好的還款期限,吳男仍舊兩手空空,3人就把腦筋動到分隊的回收物上。
檢方認定,分隊的回收物已遭拾回,並非無主物,3人拿去變賣,為侵占公有財物,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