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打野砲 傅天穎與緋聞男友無罪確定
2014/07/17 11:2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現年38歲的藝人傅天穎被指和46歲緋聞男友全權,去年酒後在新北市四號公園公然上演活春宮,一審判皆2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傅女、全男雖有「公然猥褻」行為,但無意圖供人觀賞的主觀犯意,與妨害風化的法律構成要件不符,今上午判決2人均無罪確定。
據了解,去年7月1日凌晨1時許,傅天穎與緋聞男友全權在新北市中和四號公園草地聊天喝酒,有目擊者經過發現2人衣衫不整,並聽到傅天穎喊「不要強姦我」等話,全權還以台語怒斥目擊者「看三小」,民眾因此報警。
兩名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後,全權還和員警發生肢體衝突。案發後,傅天穎和全權僅稱兩人確實有親熱,但未發生性關係,全權坦承有對員警動粗。
新北地院法官依據目擊者證詞,認定兩人確實有進行性行為,但因考量案發當時為深夜,且地點隱蔽人煙稀少,認為兩人應無供人觀看意圖,判決無罪。
高等法院依目擊者、2名處理員警供述,及全權罵民眾「看小三」的說法,認定他們並無供人觀看的意圖,不構成妨害風化罪,今判定2人均無罪確定。
至於全權被控毆警,涉妨害公務罪部份,已被判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