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索賄案起訴 林錫山不明財產達2.4億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涉索賄案,北檢昨起訴林錫山等十三人,檢方提訊林錫山(左)並移審北院。(記者陳志曲攝)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涉索賄案,北檢昨起訴林錫山等十三人,檢方提訊林錫山(左)並移審北院。(記者陳志曲攝)

2016/05/03 06:00

四年分七次 索賄三九五○萬

〔記者錢利忠、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索賄案,查出林涉以廿三件採購案標金的二成為價金,透過立院科長陳亮吟等人,聯繫涉案廠商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四年來分七次索賄三千九百五十萬元,此外,林尚有二億四千三百多萬元財產交代不清;台北地檢署昨分依違背職務行受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及圖利等罪,起訴林錫山等十三人。

檢認為林選擇性認罪 法官裁定續押禁見

林錫山昨下午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昨晚召開接押庭,林錫山承認收賄,但堅稱未和李保承約定二成得標回扣,也不曾對特定標案收回扣;公訴檢察官批林錫山是「插乾股、收保護費」,惡行比收賄還惡劣,也認為林是選擇性認罪,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法官今凌晨零時許裁定續押禁見。

北檢偵結 起訴林等13名官商

起訴名單除林錫山、林妻劉馨蔚,還有陳亮吟、立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資訊處科長高振源、王文龍、承辦人蘇百惠、高級分析師蔡望怡、秘書蔡檳全等七名公務員,及李保承、網遠業務經理林明玉、登記負責人蕭月妮、會計蕭月如等四人。

北檢表示,林錫山官居要職,竟濫用其決策立院資訊採購案之機會,上下其手,從中索賄,所為敗壞官箴,不僅嚴重影響正當廠商參標意願,也使立院資訊採購之招標、履約品質令人憂慮,考量林錫山承認收賄,主動繳交犯罪所得三千九百五十萬元,此部分認有悔意,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宣告褫奪公權。

索賄不只一起? 檢另案偵辦

財產來源不明部分,檢方痛批林錫山規避誠實申報財產的義務,及逃避偵查機關對其財產來源的追查,未據實說明,嚴重破壞陽光法案,更嚴重戕害國民對高階政務官廉潔性之信賴,此部分應從重量刑,以正官箴;北檢已分案偵辦林是否另涉其他貪污犯行。

林錫山於接押庭時,辯稱人頭帳戶是他的「大水庫」,水庫水位只有五千萬至七千萬,二億多元只是帳戶間「循環使用」,他早年從事建商時,會利用人頭帳戶投資理財,但任公職未全部申報,「一步錯、步步錯」。

至於陳亮吟、陳露生、高振源所涉洩漏立院招標秘密及圖利廠商等部分,認定三人犯後言詞閃躲,意圖規避刑責,均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蔡望怡、蔡檳全、蘇百惠及王文龍四人,認罪並表達悔悟,考量其僅聽從長官指示行事,未從中牟利,建請給予緩刑。

涉案廠商部分,檢方認為李保承不循正途經營公司,且偵查初期供詞反覆,見罪證對其不利才認罪,建請量處適當之刑;林明玉轉污點證人,建請依證人保護法減輕或免除其刑;蕭月妮、蕭月如認罪,建請宣告緩刑。

起訴書指出,此案起源於一○二年間,時任立院資訊處的田姓分析師,承辦立院憑證更新案期間,發現陳露生涉在該案中洩漏招標文件使網遠得標,遂持該標案文件及內部會議錄音,具名向調查局北機站告發。

檢調偵蒐查出,一○一年至一○四年間,林錫山涉在廿三項立院招標案中,接受李保承、林明玉請託關說,再透過陳亮吟居中聯繫,相關人還以「蝴蝶蜜蜂」、「大黃蜂」作為林錫山的代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