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院通過修法草案 政治獻金每人年捐最多30萬

2014/09/12 06:0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將現行捐款給不同參選人、每年捐款總額不得逾二十萬元規定,上調至三十萬元,不過,對單一參選人捐款十萬元上限維持不變。草案還須送立法院審議,恐來不及在今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實施。

單一參選人10萬上限不變

內政部表示,之前有不少個案因「捐款太多」而遭處罰,如媒體工作者陳文茜、前行政院長謝長廷都曾被監察院開罰,內政部參酌各方意見後,研議調高捐款總額上限。

對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若不符規定必須返還,現行條文規定應於一個月內返還,草案修正為政治獻金申報日前返還,亦即選舉投票日之後三個月。此外,營利事業及人民團體捐贈金額五十萬元以上收入明細表,應刊登公報並公開在電腦網路。

修正草案也將裁罰金額從二十萬到一百萬元修正為六萬到一二○萬元,內政部表示,違法情事有大有小,因此修正罰鍰的上、下限,讓罰鍰更能反映違法的輕重程度,以符「比例原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