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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放寬老年年金給付

2012/11/27 06:00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各地方政府今年一月調整土地公告現值,造成一萬八千多名原本領取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老人,因為房屋及土地價值超過五百萬元,無法繼續領取年金,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只要仍符合相關規定,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也沒有新增情況,就仍可繼續領取年金,並回溯自今年一月一日起適用。

考量除了國民年金外,「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審核標準中的不動產規定,也會受到土地公告現值影響,同時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上路後,未來幾年土地公告現值還將再提高,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於三個月內通盤檢討「國民年金法」、「社會救助法」受土地公告現值影響原領受者權益及衡平性,並向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與解決措施。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修正草案」,讓特殊境遇家庭的孩子申請學雜費補助時,不必再受年齡與學校形式的限制,並回溯自今年八月一日施行。

弱勢生學費補助 排除年齡限制

現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特殊境遇家庭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子女申請教育補助(減免學雜費六十%),必須符合「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的範圍,委員會昨天通過刪除,未來如果經院會三讀通過,雖然本學期早已完成註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仍將可以補行減免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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