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院為不當黨產 國民黨遭追徵32億
買家元利建設與黨產會和解 月底前捐贈國家8.1億
〔記者陳鈺馥、施曉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日認定,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方式,取得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前中興山莊用地(原國發院)為不當黨產,遭國民黨賤賣給元利建設,向國民黨追徵卅二億三七五萬餘元;買家元利建設昨也與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和解,同意在二月底前「捐贈」八億一三四○萬元給國家。
國民黨批黨產會突襲 將提救濟程序
國民黨則痛批,黨產會是突襲式的行政處分,並質疑該處分的作成完全不符行政程序法中的正當程序,連基本的正當行政程序都不遵守;國民黨將依法透過司法訴訟等各項救濟程序保障權益,並反擊民進黨濫用行政權的種種霸凌、濫權作為。
據黨產會調查,國民黨革實院土地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分為南北兩側,二○○五年,在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期間,國民黨開價四十二.五億元轉賣元利建設,但契約中又約定國民黨負擔一半土地增值稅四.二億元,讓元利建設實際只出卅八.三億元就能買到。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自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七四年間,以買賣名義移轉登記為台北市木柵多筆土地之所有權人,做為革實院前中興山莊用地。國民黨一九五三年至一九八○年六月預算收入中,政府補助收入部分,占總預算收入達八十五.三八%,符合政黨本質的黨員黨費,僅占總預算收入一.八三%。
黨產會︰原地主葉家 可申請回復權利
黨產會指出,為解決黨中央經費收支差絀情形,國民黨的解決方式是「洽從政主管同志設法以政府預算增加補助」,甚至以向央行「無息貸款」的方式支應。從而堪認,上開期間被處分人符合政黨本質之收入早已支用殆盡,故用以購置相關土地的財源,均非來自於黨費等符合政黨本質的收入,而屬不當取得財產。
黨產會強調,相關土地現均已移轉第三人台北市政府、元利建設公司而無法返還予國家,爰依黨產條例規定,依國民黨移轉他人時的價格,並扣除該次交易繳納國庫之稅款,向國民黨追徵卅二億三七五萬八九八六元。
黨產會發言人孫斌受訪表示,黨產會同意元利建設捐贈八億一三四○萬元給國家,雙方簽署行政契約和解。金額評估基礎為調查得知的「買賣價差」,並扣除該公司主張日後再度移轉土地時應納國民黨持有期間的土地增值稅而算出。
在原地主葉家部分,孫斌指出,葉家土地面積只占革實院土地九分之一,大部分土地國民黨是用國家補助向他人買賣取得,目前僅葉家向黨產會檢舉有被脅迫售地。依黨產條例第廿五條規定,不當黨產收歸國有後,原權利人等在一年內可向黨產會申請回復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