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謠言終結站》隧道擦撞車先移出口處? 未做警告措施 二次事故有責!

謠言終結站》

謠言終結站》

2021/11/11 05:30

網傳內容:

社群平台流傳影片搭配文字稱:「車輛若是在隧道擦撞,第一時間把車子開往出口處做處理,不要傻傻跑去後車廂拿警示標誌,很容易被後車撞擊」。

查證結果: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訪問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組長賴協駿,他表示,車輛在隧道擦撞,應先開啟危險警告燈、儘速在事故車輛後方放置故障標誌,再以手機拍攝車輛相對位置後,情況允許下將車開到安全處。

賴協駿說,若駕駛人可做警告措施卻沒做,發生二次事故會有責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