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備金亂花? 主計處:依法動支
2020/10/22 05:30
〔記者蘇金鳳、蘇孟娟/台中報導〕市議員陳淑華、蕭隆澤、蔡耀頡21日在市議會質詢,指第二預備金每年編5億元,應該用在臨時緊急之處,但2019年第二預備金卻有7項業務高達1億多元,連1元都未動支就被全部保留,今年進入第4季,第二預備金又剩下3億,議員質疑市府怕繳庫,又隨便匡列預算再保留,痛批是「規避議會監督」,「消化預算!」甚至懷疑市府拿去綁樁。
主計處長蔣建中表示,第二預備金由各機關依照預算法第70條規定申請動支,市府去年第4季動支第二預備金,主要為業務量增加及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動支金額為2億1185萬餘元,保留原因是已核定給局處的部份還在執行中。
陳淑華表示,第二預備金動支,只要市長批准即可,不用經過議會審查,各單位提出相關計畫,市府會隨便找名目動支,這是規避議會監督,許多計畫只要用本預算即可,不需用二備金,例如毒品驗尿、登革熱防治等,今年度前3季二備金總共花1億9千萬元,還有3億餘元沒有動支,非常擔心市府亂花。
蕭隆澤表示,第二預備金根本不應該保留,就他了解,去年保留的今年還未用完,效率根本不彰,而且有綁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