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青赴廈門任公職 內政部︰違法
徵才條件 須認同「九二共識」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今年六月,中國廈門市海滄區聘請卅五位台灣青年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廈門大學近來也代為招募五名台生與應屆畢業生擔任社區主任助理,徵才的條件都是必須認同「九二共識」。不過,內政部認定,社區主任助理類似我里幹事,屬中國政府職務,前往任職的台青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禁止在中國黨政軍任職的規定。
擔任社區主任助理 類似我里幹事
中國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在六月的「海峽論壇」期間,讓來自台灣的社區主任助理上任。根據海滄區民政局公告,該職務聘任的對象為四十五歲以下、大學畢業的台青,必須「認同『九二共識』,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公告號稱年薪可達十五萬人民幣(約六十八萬台幣),主要工作包括提供村居規劃、建設挖掘村情村史、弘揚中華文化等。
內政部已掌握33人 將進一步了解
廈門大學近日也代為招募五名台生與應屆畢業生擔任社區主任助理,不過,以「實習見習」名義,比先前招募薪水大幅降低,僅給予實習見習補貼一九八○人民幣和每月五百人民幣的租房補貼(限一年),兩者合計換算月薪僅約一萬一千多台幣,不到先前月薪的二成。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內政部已開過跨部會會議,討論社區主任助理一案,依據相關部會所提供的法律見解,該職務在中國的政府組織規範,就是當地區政府的一環,類似台灣的里幹事,屬於中國政府的職務。
陳宗彥說,政府已掌握到卅三名台灣民眾赴對岸任職,內政部以寄發問卷的方式,請他們填具相關資訊,有些人已回覆,有些人或許因為人還在中國,尚未回覆,內政部將進一步了解。
至於這卅三人是否會依照「兩岸條例」處十萬到五十萬台幣的罰鍰?陳宗彥解釋,海滄區人民政府透過其獨資的海滄旅遊公司,與台青簽訂契約,簽約的年輕朋友可能不知情,內政部會研究一個適當的處理方式。
陸委會指出,本案目前行政調查作業尚在進行中,我方青年如因資訊不對稱而誤觸法令,政府可以理解也有責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