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倒數1》帳冊證人證詞相互補強 「挑戰司法」面臨重判
2026/03/24 08:13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一審將於3月26日宣判。(資料照)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將於26日宣判,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法界人士分析,若USB硬碟中的EXCEL檔案能與證人證詞相互補強仍具證明力,恐被認定涉及公益侵占與收賄;另柯多次攻擊司法公信力,若法院認定犯後態度不佳,刑度恐再上修、面臨重刑,但合併執行上限仍為30年。
柯文哲於市長任內多次與威京集團創辦人沈慶京私下會面,並在京華城案敏感期間收受人頭捐款210萬元,USB檔案中另記錄沈慶京給1500萬元款項。柯於政治獻金案被控透過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及新故鄉協會等單位,將選舉募款及相關資金轉入,涉嫌規避監督機制並挪用資金,金額達6234萬餘元;另在未取得監察院許可前收受捐款,並將政治獻金轉為營利用途,違反政治獻金法。
依照我國法律,收賄須具備「對價關係」,柯案難找金流,檢方在柯家中查扣的USB行動硬碟的工作簿EXCEL檔案,並交叉比對該工作簿,包含收沈慶京1500萬的「小沈1500」、柯在辦公室踩飛輪收現金的「陳盈助300」,就連親信蔡壁如證明USB檔案是柯所做,柯卻一路裝傻。
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分析,檢方以USB內EXCEL檔為關鍵證據,並交叉比對內容,包括「小沈1500」、「陳盈助300」等紀錄,經證人證詞補強,且於審判中經雙方詰問確認,仍可能被法院採信認為柯涉犯公益侵占罪與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至於圖利部分,房彥輝表示,若公務員證詞,可認定容積放水的圖利行為是柯強力主導,他仍難以將法律責任推卸給都委會或公務員,且若相關事證可證明柯是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卻推說不知情,則可能會被認定為犯後態度不佳,而於量刑時加重刑度。
房彥輝分析,政治獻金案涉及2件公益侵占罪,檢方求刑5年、6年,已屬偏重;若法院認定柯犯後態度不佳,刑度仍可能上修,相關部分合計可能達10年。至於京華城案,若圖利與收賄成立,合併判刑可能上看20年。
律師陳君瑋分析,柯文哲會判10年以上、15年左右,最高可能會到20幾年,主要原因是柯文哲涉及的可能有7年以上的圖利、10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的行賄、1到7年的公益侵占,京華城案創下首例提高容積率到840%,且未達都更標準卻走都更程序,可能構成7年以上重罪。
行賄的部分,陳君瑋說,證人朱亞虎承認交付210萬元,另沈慶京給1500萬元,雖無直接目擊,但即使不認1500萬元,210萬元仍足構成賄賂罪,刑度則會在10年以上。至於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被個人使用,如購置房產等,且涉及多筆、多次行為,證人與USB資料均指向金流屬實,可能成立;綜合判斷,可能落在15年至25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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